盐城市亭湖区物价局
亭价发[2007]8号
关于“东郊新村”2#组团4#楼住宅商品房销售价格的批复
江苏宇虹房地产实业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东郊新村”2#组团4#楼住宅商品房销售价格的请示》悉。经审核、研究,现对2#组团4#楼批复如下:
一、核定你公司“东郊新村”2#组团4#楼
二、上述价格中含按照《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规划区社区用房规划建设使用管理办法》(盐政发[2005]165号)规定配置社区和物业用房的建设费用,以及按照有关规定建设人防设施的建设费用。
三、上述价格中不含燃气管道、电子单元门、进户防盗门费用。
请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明码标价工作。
此复。
二00七年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