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物价局
盐市价发〔2007〕172号
关于钱江方洲1#、2#、6#、7#、8#、
9#、10#、11#、12#、13#楼普通住宅
商品房销售价格的复函
盐城市苏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批钱江方洲小区南区一期 1#、2#、6#、7#、8#、9#、10#、11#、12#、13#楼普通住宅商品房销售价格的请示悉。根据《盐城市商品房价格管理规定》(盐政发[2004]25号)和《盐城市物价局贯彻省物价局关于改进住宅商品房价格管理文件的通知》(盐市价发[2004]86号)规定 ,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你公司开发建设的钱江方洲1#、2#、6#、7#、8#、9#、10#、11#、12#、13#楼普通住宅商品房,住宅面积
二、上述价格内含按照《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规划区社区用房规划建设使用管理办法》(盐政发[2005]165号)规定配置社区和物业用房的建设费用。
三、请按照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商品房价格管理的意见》(苏价服[2007]158号),于销售前将标价、公示具体内容报送我局,并切实做好明码标价的相关工作。
此复。
二○○七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