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物价局

 

盐市价发〔2007144

 

关于城西村农民公寓9#

普通住宅商品房销售价格的复函

 

盐城市华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报城西农民公寓9#楼商品房价格的请示》(盐华房[2007]016号)悉。根据《盐城市商品房价格管理规定》(盐政发[200425)和《盐城市物价局贯彻省物价局关于改进住宅商品房价格管理文件的通知》(盐市价发[200486),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你公司开发建设的城西农民公寓9#楼普通住宅商品房,住宅建筑面4579.21平方米,层高2.2以下自行车库建筑面积773.59平方核定普通住宅商品房基准销售价格为1690/平方米,你公司可在上浮不超过8%(下浮不限)的幅度内确定具体价格水平;层高2.2以下自行车库平均价格为900/平方米。单位(套)商品房的楼层、朝向、环境等住宅差价由你公司确定,整幢商品房楼层、朝向增减差价额代数和分别为零;整个项目(以一次报价为准)环境增减差价额代数和为零。

二、上述价格内含按照《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规划区社区用房规划建设使用管理办法》(盐政发[2005165)有关规定配置社区和物管用房的建设费用。

三、请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明码标价工作。

此复。

 

 

二OO七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