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物价局
盐市价发[2007]211号
关于高成·金水湾29#-33#楼
普通住宅商品房销售价格的复函
盐城市高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核定高成·金水湾花园29#-33#楼普通住宅商品房销售价格的报告悉。根据《盐城市商品房价格管理规定》(盐政发[2004]25号)和《盐城市物价局贯彻省物价局关于改进住宅商品房价格管理文件的通知》(盐市价发[2004]86号),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你公司开发建设的高成·金水湾29#-33#楼普通住宅商品房,住宅建筑面积
二、上述价格内含按照《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规划区社区用房规划建设使用管理办法》(盐政发[2005]165号)有关规定配置社区和物管用房的建设费用及按规定配置的人防建设费用。
三、请按照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商品房价格管理的意见》(苏价服[2007]158号),于销售前将商品房销售价格标价、公示具体内容报送我局,并切实做好明码标价的相关工作。
此复。
二00七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