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亭湖区物价局
亭价发[2007]68号
关于“百安居新苑”2#楼普通住宅
商品房销售价格的批复
盐城市中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报“百安居新苑”2#楼普通住宅商品房销售价格的报告悉。根据《盐城市商品房价格管理规定》(盐政发[2004]25号)
和《盐城市物价局贯彻省物价局关于改进住宅商品房价格管理文件的通知》(盐市价发[2004]86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开发建设的“百安居新苑”2#楼 普通住宅商品房,住宅建筑面积
二、上述价格中含按照《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规划区社区用房规划建设使用管理办法》(盐政发[2005]165号)规定配置社区和物业用房的建设费用,以及按照有关规定建设人防设施的建设费用。
三、请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明码标价工作。
此复。
二00七年九月三日